中央社中央社 – 2012年11月15日
下午6:32.. .
(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5日電)黃姓男 醫師的妻子控告丈夫與沈姓女 醫師過從甚密,共居一屋,女懷孕男陪就診,涉通姦。台中地院以證據不明確判無罪。
台中地院今天判決指出,黃姓男 醫師的妻子控告丈夫,與學生沈姓女 醫師2人通姦,涉妨害家庭罪。
沈女否認通姦,檢察官追出她於懷孕34週時曾到婦產科做羊水檢查,麻醉及手術同意書由黃姓 醫師簽名,且事後她曾出境,但對懷孕一事保持緘默,不願說明。
法官認為,黃男及沈女雖互動頻仍、過從甚密,但沒有具體證據證明2人通姦,而判處黃男及沈女無罪。全案可上訴。10111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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